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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五好”学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5-03 00:00  编辑:

 

          福英委 [ 2012 ] 40号   中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党校 关于表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五好”学员的通知 为激励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下称培训班)学员学习热情和突出表现,以提高培训学习效果,现将表彰培训班“五好”学员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条件 1、纪律好,出满勤(含小组活动),专心听课。 2、学风好,通读《入党培训教材》,学习勤奋、扎实、求效。 3、笔记好,重点要点体会,做好记(摘)录。 4、自觉性好,紧扣培训班教学要求,坚持自学为主。 5、心得体会好,有思想、有理论,联系实际,严律己、贵行动、重表现。 二、表彰比例 掌握在培训班学员总人数的40%。 三、表彰程序:培训班班委会推荐(含对自荐学员),党校校务委员会审批,发给“五好”学员荣誉证书,予以鼓励。       中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