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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31 00:00  编辑:

  福英委 [2016]33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福英委[2007]7号)等精神,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松青    余朝琨

成  员:林可基    蒋文铿    包绍明

下设办公室,成员:潘栅杉     黎 明   曾 丽    周子璇   黄秋茂

二、考核对象

学院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在学院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者),具体名单如下:

  庄国贤   陈  影   雷路平   刘惠平   陈玉池   陈桂溶

 郭成德   郑宇星   潘筱培   吴瑞贤   林振坤   陈其坤

蔡开祺   吴梨梨   张  琳   郑  琳    魏 璐   陈  简

三、考核内容与程序

1、参照《关于做好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考核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2、通过在一定范围内的个人述职(时间为5分钟)、民主测评,结合被考核人的学年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被考核人的履职情况。部门、系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系部工作职责及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述职。

3、被考核人的述职、测评范围:机关副科级及以上人员、系(部)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学生代表2名以及院领导。

 4、考核测评计分办法

①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

②考核内容分成德、能、勤、绩、廉五个项目,具体各项指标分值分别为:德15分;能25分;勤20分;绩30分;廉10分。每项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总评设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建议设定:提任、保留原职、交流转岗、免职四个项目。

③考核测评分数计算:

学院中层干部的考核测评分数组成:(1)述职现场测评占70%;(2)学院领导测评占30%。优秀得分应在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得分在75分—89分、基本合格得分在74分—60分、59分以下为不合格。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个别访谈,全面掌握被考核人综合素质和履职情况。

6、院务会议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学年考核等次。

四、考核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1、考核述职时间拟定为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

2、被考核人员应于2016年11月4日前将个人述职报告(不超过2000字)上报院考核组曾丽处,逾期视为放弃考核,同时提交电子版, 述职报告将在校园网上公布,供师生员工参阅。

3、考核工作应坚持实事求、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应充分发扬民主,严肃考核纪律,必须做到考核结果的准确、规范。 

 

 

 

 

中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委员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