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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关于学院每周三集体学习活动的若干试行意见
发表时间:2012-03-30 00:00  编辑:

 

          福英委 [ 2012 ] 28号     关于学院每周三集体学习活动的若干试行意见 各级党政工团学组织: 现就学院每周三下午集体学习活动提出以下若干试行意见。 一、     充分认识集体学习活动的重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学习贯彻,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树立科学高职教育发展观,深化学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以育人为本,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不断提升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增强学院办学水平。多年来,每月一个周三下午规定为师生员工集体学习活动时间十分必要。要加强学习,形成共识,增强责任感,为组织落实好集体学习活动发挥更大作用。 二、     充分发挥集体学习活动安排的责任作用。 各党政工团学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负责,精心谋划好落实好所给予负责安排的集体学习活动时间。一般情况下,规定:每月第一周三下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或党政团活动,以党办院办为主负责安排;第二周三下午为业务、教科研和行政活动,以教务处、人事处、系部等为主负责安排;第三周三下午为工会、师生活动,以工会、学工处等为主负责安排;第四周三下午为机动,可由党办院办或各级工团学负责安排。各单位都应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充分利用落实好这一集体学习活动时间,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放任自流。 三、     加强管理协调,保证集体学习活动有序开展。     1、在规定给予部门负责安排的学习活动时间,应主动安排,并提前报告院长办,全校性活动或急、重工作原则上由院办或党办发通知。 2、非规定给予为主负责安排的学习活动时间,因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安排的学习活动,涉及到全校或与规定给予为主负责安排的学习活动时间、地点、人员有矛盾时应主动沟通或通过院办、党办协调解决。 3、各类各级组织,部署的工作难以一次性学习活动能完成到位,各相关组织负责人应充分利用好周三下午学习活动时间(不够时,主动找其他时间)继续抓紧抓实抓好,以不断推进各项工作上一新水平。 4、本着工作、大局为重,服从需要原则,充分利用好每周三下午集体学习活动时间,更加和谐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5、利用这一集体学习活动(或调整)时间,凡组织离校或请校外单位(人)来院作报告(讲座)等活动,应从严掌握,一律按权限报批,确保活动健康向上、安定稳定。 四、加强领导,保证集体学习活动深入持久,富有成效。 每周三下午(或规定的其他时间)为学院党团员、师生员工集体学习活动,事关各项工作的改革建设发展,要珍惜这一时间。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用心组织,认真实施,狠抓落实。各类各级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好学习活动的考勤等各项记录与考勤奖挂钩,以便备查。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布置、有执行、有检查、有总结,以保证集体学习活动等深入持久、健康和谐、富有成效。                           中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委员会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