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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考试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18-06-14 00:00  编辑: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考试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我院考试经费的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物价部门等有关高等学校社会考试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遵照一事一办,专款专用,收支分明,略有结余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考试经费,指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对校内外考生进行考试所发生的经费,包括期末考试、补考、重修考试、等级考试、职业鉴定、校园招考等。

二、如有收取考试报名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照物价部门核定或合作协议约定收费标准,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收取。

三、社会考试中,学院按要求比例上缴考试报名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考试工作相关费用。

四、  监考费、考务人员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校内考试

考试类型

人员

工作时间

标准(每人)

期末考试、补考

监考

工作日

30元/场

节假日

重修考试

监考

工作日

30元/场

节假日

50元/场

考务

 

100元/次

社会考试

人员

考试时间

标准(每人)

主考、副主考、监考人员、考务

45分钟及以内

50元/场

90分钟及以内

100元/场

120分钟及以内

120元/场

120分钟以上

150元/场

五、 参与考试实施的工勤人员,每人100元/天。

六、 负责接送考卷及考生人员,每人100元/场。

七、如使用私人车辆进行考卷押运工作,每辆100元/场。

八、考试前准备如需加(值)班,按学院加(值)班标准在考试经费中列支。

九、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在校内食堂集中就餐,每人25元/餐。

十、如聘请校外专业人员,需至少两名副科级人员审核确认,500元/人。

十一、  涉及考试工作的考试用品、消耗品以及与考试组织工作相关的临时性支出按实际需要进行开支,凭票据实报实销。

十二、考试工作开始前,由考试组织部门与院财务部门协商提出考试经费使用预算意见后,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十三、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考试组织部门按预算意见发放具体金额,所有经费支出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

十四、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