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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免修大学英语补充规定 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我校非英语专业或英语学生在修完一年《大学英语》课程后,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通过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后续《综合英语》课程。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免修条件 1. 经学校批准,应修《大学英语 》课程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 CET-4 考试且考试成绩≥425 分者,可以申请免修后续的《综合英语》课程一学期; 2. 经学校批准,应修《大学英语 》课程的英语专业学生参加 CET-4 考试且考试成绩≥425 分者,可以申请免修后续的《综合英语》和《英语听力实践》课程一学期; 3. 经学校批准,应修《大学英语 》课程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 CET-6考试且考试成绩≥425 分者,可以申请免修后续的《综合英语》课程一学年; 4.经学校批准,应修《大学英语 》课程的英语专业学生参加 CET-6考试且考试成绩≥425 分者,可以申请免修后续的《综合英语》和《英语听力实践》课程一学年; 二、申请免修的时间及审批 (一) 凡符合免修后续课程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是否免修后续课程; (二) 凡申请免修相关课程的学生,应根据学校通知,按时到教务处办理申请手续;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免修课程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请免修,应按时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 三、学分认定 学生可直接获得经批准同意免修课程的相应学分。 考试后的下一个学期内提出相应课程免修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本办法从2012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