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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等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9〕71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院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1、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有一定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社科类项目;
3、基础研究要密切联系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要有原创性、开拓性;
4、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5、对于职业院校,除科技类项目外,支持围绕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实证研究,体现现实性、普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性的教育科研项目。在项目推荐中,应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行单列,并占一定比例。
(三)申报方式
1、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纸质版填写申请者所在系部意见,加盖推荐系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各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报送相关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以上材料请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二、2019年下半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
(一)请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部)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科技类及社科类),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
(三)本次结题工作,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2020年起,省教育厅将对执行期超过三年的项目进行清理。
(四)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汇总后,统一经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报送电子版。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各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报送相关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1、请于11月28日前将结题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2、结题项目材料:
纸质版:项目结题报告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佐证材料,即成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双面复印一式2份)。
电子版: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结题汇总表(文档为Excel格式)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
六、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联系人:林学清 联系电话:0591-62098060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等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7、延期结项报告
8、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