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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2-28 00:00  编辑: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 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9〕4号)精神,为做好我院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部)通知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 三、本次结题工作,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请超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结题,逾期后果自负。 四、此次项目结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五、各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报送相关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1.请于3月22日15:00前将结题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2. 结项材料:

纸质版:结题报告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佐证材料,即成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双面复印一式2份)。 电子版:项目结题汇总表(文档为Excel格式)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 六、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联系人:林学清    联系电话:0591-83435611         附件:附件1:结题汇总表                            附件2:结题报告书                            附件3:延期结项报告    

教务处

2019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