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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转发中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4-18 00:00  编辑:

 为了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防患于未然,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学、工程院、 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现将该文件转发于此,请全校教职员工按照通知精神要求,认真深入学习领会,营造风清气正的科学环境和学术氛围。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