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pyright 2001-2020 fz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内西山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关于自行联系单位开展毕业(顶岗)实习有关事项通知 各系(部)、各处室: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职学生开展顶岗实习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毕业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开展毕业(顶岗)实习(以下称指导性毕业(顶岗)实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的毕业(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筹安排,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并完成相应手续,可纳入学院指导性计划顶岗实习安排。 ①学生须提供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顶岗)实习单位岗位、薪酬、实习时间、实习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等)以及学生家长签署的同意进行指导性计划毕业(顶岗)实习的书面意见,经系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实训办查实确认后可以参加指导性毕业(顶岗)实习。指导性毕业(顶岗)实习期间所发生的责任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指导性毕业(顶岗)实习学生有重修科目的,返校参加重修考试合格才能具备毕业资格。 ②学生个人所联系的毕业(顶岗)实习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所联系毕业(顶岗)实习单位应出具接受学生实习的证明,并愿意按学院的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和毕业(顶岗)实习大纲要求执行毕业(顶岗)实习教学工作任务。 ③纳入指导性毕业(顶岗)实习计划的学生,应在进入实习的前,交清各项手续,完清学院所有费用。未办理和完清相关手续和费用者,不给予批准。 2、申请纳入指导性毕业(顶岗)实习计划的学生必须凭经审核后的《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指导性毕业(顶岗)实习审批表》至所在系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毕业(顶岗)实习协议书》,领取《毕业(顶岗)实习手册》。 3、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由个人在实习单位自行联系企业实习指导老师,并于实习开始一周内上报专业所在系。(见附件:毕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信息表) 4、自行联系实习学生的当期课程成绩根据实习表现与实习成果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办法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毕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信息表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实习兼职指导教师聘用协议书
姓名 | 性别 | 户籍 | 省 市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政治 面貌 | 入党时间 | 年 月 | 学历 | 学位 | ||||||||
职称/职业资格等级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现工作单位 | 职务 | |||||||||||
主要 工作 经历 | ||||||||||||
备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系别 | 专业 | 联系电话 | ||||||||
毕业(顶岗)实习单位 | 单位联系人 | |||||||||
单位地址 | 单位联系电话 | |||||||||
合同(协议)号 | 有无接收证明 | 毕业(顶岗)实习起止时间 | ||||||||
申 请 意 见 |
本人申请自主毕业(顶岗)实习,保证实习期间自学剩余课程,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实习单位规章,在实习期间,安全责任自负。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处理。 学生本人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实 习 单 位 意 见 |
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工处系 部 意 见 |
辅导员签字: 系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 | 教务处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招生就业实训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分管院长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