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报考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关于“要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的制度”,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普通本科高校中推行“双证书”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70号)的精神,本着积极推动在校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我院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规划,为提高我院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我们开设了各职业鉴定工种,供同学们自愿选择,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一、报名时间:
全国统考职业工种报名
截止时间:上半年 3月31日 下半年9月30日。
省统考 职业工种报名截止时间:上半年 4月30日 下半年10月20日。
自主安排职业工种报名截止时间:每一职业工种报名满40人即可进行培训考试。
二、报名地点:本院实训办 电话:
0591—88029322 陈老师
三、咨询电话: 13599965656 18605915567许老师
四、缴费方式:请各班级学委帮助统一收取登记后,一并送交 本院实训办 陈老师收
五、报名对象:相关专业在校大专、本科适考年级学生。
六、报名材料:
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可向报名处领取,或登陆
http://WWW.FJOSTA.ORG.CN下载)、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2寸同底黑白(彩色)免冠照片4张。(根据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规定,报考省统考职业工种,另须提供规格小于20K的电子照片,重新命名为:“职业工种+姓名”,
发送至xmdx106 @163.com,用于制作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地点:
1、全国统考职业工种: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共2次;
2、省统考职业工种:3月12日、6月11日、9月10日、12月10日,共4次;
3、自主安排职业工种,可由教务处自主安排,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核准。
考试地点:全国统考、省统考职业工种,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的《准考证》为准;自主安排职业工种,原则上在本校内。
八、国家职业资格报考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63号)的通知规定。参加考前辅导培训,购买教材,遵循自愿原则。
九、培训事宜:
为提高培训和考试质量,本培训报名处联合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制定考前辅导培训教学大纲、安排课程表;并有针对性的对难点和疑点进行辅导培训,以保障培训质量,提高考试通过率。
十、相关注意事项:
1、各职业(工种)介绍、辅导培训上课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查询考试成绩,领取证书等详情,将及时在各班级qq群内通知。
2、各职业工种考试前45天,名单须上报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故考试前45天内,除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不通过的学员外,其余不予退鉴定费;教材系自愿订购,本站代办征订,故不予退定;考前辅导培训开班上课前15天内,已联系、确定安排授课师资,故不予退辅导培训费(不能开班的职业工种除外,凭收款收据全额退款)。
3、
考前辅导培训上课时间,均在周末或晚上进行,报考学员(每一职业工种,下同)满40名以上,方可开班上课。
4、考前辅导培训上课地点:
院本部或首山路校区。
5、师资:考前辅导培训
师资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省职业培训中心培训部统一组织安排各相关职业(工种)资深培训专家、教师授课。
6、参加考前辅导培训,个别考试未能顺利通过的同学,可免费继续参加下一期培训班。
更多信息请登录:院教务处网页或 http://rwxy.xmu.edu.cn查询。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实训办
2012年3月8日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必考)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