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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CET-四六级和PRE-AB级(笔试)考试监考及考务工作...
发表时间:2017-12-04 00:00  编辑:

 

关于做好201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CET-四六级和PRE-AB级(笔试)考试监考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CET-四六级和高校应用英语PRE-AB级(笔试)考试分别于12月16、17日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此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  熟悉流程  及时到岗 认真准备 严格监考 控制节点 遵守规程 确保无误


 


      监考和工作人员名单在附后,请相关秘书务必通知到人,希望这些工作人员务必准时到场,圆满完成监考任务。定于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在霖顺一楼二阶召开全体监考员(含流动监考员)培训会议。请全体监考员(含流动监考员)务必按时参加培训会议,不得缺席。

 

英语等级考务工作培训版

 

 

 

考       试       时       间:

       2017年12月17日PRE-A级上午9:00-11:00

     2017年12月17日PRE-B级下午15:00-17:00

        由于我校未全部安装监控,按规定不能开设考场,我处经遴选后租用师大旧校区(仓山校区)文科楼4至5层作为本次考试考场。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所有监考老师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领卷,要求监考老师分别在这两天上午8点和下午14点到文科楼506室领卷和考务材料。

 

 监考员职责 

 

一、 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 按要求接受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相关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作弊工具。

三、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接受考点安全检查,不携带通讯工具进考场。

四、 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五、按规定领取、发放、回收、整理、上交试卷(卡)、草稿纸。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规定路线与另一监考员共同达到考场。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六、  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按规定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督促、检查考生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或指导考生粘贴条形码等,发现错误,应要求其改正。考生入场时间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七、 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考点开始考试的统一信号发出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八、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实时巡查考场,防范、制止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并按教育考试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九、按照教育考试机构要求,在考场记录单、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卡处做好缺考记录。 

十、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制止非本考场考生、监考员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流动监考员、负责缺考处理的人员、以及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十一、 遵守监考工作纪律,执行监考员守则。 监考工作过程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  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发布考场内信息。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教育考试机构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试工作场所,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内容,不得把试卷(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考前、考后认真检查、清理考场。

 

 

         监考工作实施程序    

一、 开考前,在接受违禁物品检查后,监考员甲、乙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等,检查试卷  袋、答题卡袋、密封膜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答题卡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并核对条形码是否属于本考场,核对无误后办理领卷手续同行,通过专用通道直达考场。

二、 开考前25分钟,1名监考员负责看管试卷(卡),1名监考员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特别检查考生是否带帽子和露出两边耳朵检查,并按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要求核对考生身份,指导考生签到、对号入座。 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及考试注意事项。  

三、 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试卷袋封面标注科目是当科考试科目且密封完好,拆封、核对、清点试卷。若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及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报告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开考前8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答题卡袋封面标注科目是当科考试科目且密封完好,拆封、核对、清点、分发答题卡;分发条形码和草稿纸(草稿纸在试卷袋内的与试卷同时下发),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准考证号及科目,粘贴或指导考生粘贴条形码等。

四、  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开始分发试卷。 

五、  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区域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宣布开始答题。  

六、考试开始后,1名监考员在前台监试,1名监考员持《准考证》存根或考场考生情况表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存根上的照片及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并报告主考予以处理。  

七、  开考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监考员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要求做缺考记录,适时处理缺考考生试卷(卡)和空白试卷(卡)。

八、 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考生因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九、 监考员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考生违规情况和考试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中。   

十、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员要求考生立即停笔。监考员检查核对考生所填写的准考证号是否准确,试卷页数是否完整,并按座位号(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好考生答卷、试卷和草稿纸后,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   

 

                               几点说明: 

 

(1)严格按时间规范操作,一定不能迟到,其余按照考试实施程序严格操作。 

(2)监考老师领卷应将手机关掉装入信封留在考务办公室,交给考务组保管,千万不能带手机进考场。

(3)违禁物品:指各种通讯工具(小灵通、手机)、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涂改液、以及修正带等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如果万一有考生不注意或忘记了将一些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并放在考试桌子上时,监考员发现后应及时收缴放在指定地方,禁止直接放在学生考桌上。 

(4)启封试卷要看清剪裁的位置,密封试卷袋时不要用太多的浆糊。 

(5)考生必须在入考场之前检查核对好“三证”并签好到。要求一个监考老师必须在门口检查监督。另外一个监考老师在里面控制好考场,禁止考生走来走去等

(6)考试信号:三次打铃即考生进场、开考、考试结束,均采用摇铃 

(7)试卷、答题纸回收:为了考试的公平,考试结束时一定先把门关好,再让考生先统一停笔,再收卷,清点无误后再让考生离场,多少张去多少张回。回收后到考务办公室要先验收再密封后签名.

 

再次特别提醒:

 

A.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的手机必须禁止带入。考生必须在入考场之前检查核对好“三证”并签好到。要求一个监考老师在门口检查监督,另外一个监考老师必须在里面控制好考场,禁止考生走来走去等

B.考试开始之前要向考生再次强调出现以下几种违规行为,将按零分处理:

   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C.试卷起封后,监考人员发现有试卷或答题纸出现数量不足、漏印破损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考,不得擅自启用缺考考生试卷和答题卡替换填错的其他考生的卷和卡。 

D. 听力考试期间,考生方可使用耳机,听力结束后,考生必须摘下耳机。

E. 考试结束后,严禁考生将试题册、答题卡带出考场。

  F. 考试过程中(上午9:00-11:25,下午15:00-17:25),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如确有学生要如厕,需报告各考场流动值班点,并派同性考务人员全程陪同)。

 G. 考生身体如有不适,及时报告考场办公室,由考务人员来处理,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由考生自己负责。

 h.考试过程出现考生文具无法正常使用,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并帮助考生解决。监考人员无法解决时,应及时通过流动考务值班人员协助解决,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由考生自己负责,不得由此推迟考试结束时间。

 J. 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作弊意图,应及时加以制止,防止作弊既成事实;如有违纪、作弊情况发生,应第一时间通知考场办公室。

K.若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务必控制好学生,禁止学生离开考场,必须呆在考场,同时第一时间上报考务办公室。

 

多余的话:监考员在监考过程中注意考风考纪的管理,一定要把学生的违纪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重在预防,不要等到事情发生再来处理。 如果真的发生违规违纪,处理时一定要注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请示主考。若有嫌疑的要待考试结束后,带考生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查证。 但是最后一点还是需要说明:考风考纪要严肃,但服务工作要强化,多为考生着想,比如监考时必须穿软底鞋,已经很强调,口袋少放东西,还有监考过程中尽量不走动,也不要坐在某个学生的前面或后面,等等,现在的考生维权意识也很强,自己考的差没关系,但是你绝对不能有半点差错,所以要多关注考生,更要关心学生,有责任、有义务让考生顺利完成考试!    

  以上就是考务培训的内容,因为考务会议是上岗培训,是一个必要的程序,是一个规定的动作,更是担负起一份责任,希望我们在座的每一位老师都能认真对待,顺利的完成监考任务,谢谢大家!

 

最后说了事:每个考场监考老师在离开考场之前,务必认真检查下日光灯是否关掉;是否有考生遗漏的东西,如身份证 耳机等。若有捡到,请交到考务室来。

 

                                                                                   监     考    人   员

 

 

语言级别 监考老师 监考老师 监考老师
PRETCO-A 林 佳 林学清 郑爱萍
PRETCO-A 李  凌 胡灿才 周子璇
PRETCO-A 叶君云    
     

 

语言级别 监考老师 监考老师 监考老师
PRETCO-B 刘 明 黄燕萍 林学清
PRETCO-B 郑爱萍   宋立增
PRETCO-B 周子璇 李德明  王恬翔
PRETCO-B 陈凤榕 魏丽娇 张倩倩
PRETCO-B 潘栅杉 陈水英 金维伟
PRETCO-B 翁定碧 李 湟 叶君云
PRETCO-B   胡灿才 林 佳
PRETCO-B 江  涛 叶信辉 李  凌
PRETCO-B 苏丰棋 兰 波  柯   甄
PRETCO-B 林梦馨 林 涛 邓张萍

 

 

 

 

 

 

 

  

  主考:庄国贤         副主考: 郑宇星   蔡开祺   

        考务:陈健            听力:蔡开祺    陈健

        监控录像,设备管理: 叶君云

       机动:  叶君云  后勤

      接送卷:郑宇星  陈健  小车司机

                                          

                    保卫、后勤工作人员安排

  

张忠荣【医务】  林良榕【兼摇铃】   刘登坚   小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