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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院级选修课程选修须知
发表时间:2014-04-21 00:00  编辑:

 

             2013级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院级选修课程选修须知   网上选课时间: 8月18日  ------9月1日   1、选修课程: 《书法》、《心理学》、《音乐欣赏》、《珠算》(算盘),《社交礼仪》、《语言交际艺术》、《形体训练》、《文献信息检索》、《舞蹈》。   2、选修课程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或周一至周五下午第三节、或晚自修时间及周末时间。   3、选修课程每次安排一节课或二节课。   4、每位学生一个学期选修课程选修不超过两门,在校期间必须选修2门公选课。   5、每门选修课程全院报名人数不足30位同学,该选修课程不开课,学生重新选别的课程。   6、选修课程学生选定、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开班上课,选修课程教学管理、要求等与必修课程管理方法、要求等相同。选课数据将作为教学安排的依据,未参加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下学期未选课程的学习。公选课考核不及格者,可以在选课期间重选该门课程或另选其他课程。已参加选课但不参加学习、考核的,以不合格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7、院级选修课程计划于下学期“十一”国庆节前后开班上课。   8、选修课程报名排定确定后不再给予更改。   9.以下专业禁止选修课程     a.音乐欣赏      13计算机网络技术4人    13 动漫与制作22人 禁止选   b. 文献信息检索     13计算机网络技术4 人   禁止选
点击下载点击下载(学生网上选课操作方法)(3.49 MB)

    注意事项:选修以下类型的课程,成绩无效。
(1)与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除系部特别要求的之外);
(2)重复选择已经取得学分的课程。    
选修预选课程 周学 时数 学分 选修人数
舞蹈 1  1 120 
文献信息检索 1  1  120
形体训练 1  1 120 
语言交际艺术 1  1  120
社交礼仪 1  1  120
《珠算》(算盘) 1  1  100
音乐欣赏 1  1  120
书法 1  1  100
心理学 1  1 400 
     注: 《珠算》(算盘)必须要自备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