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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系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09 00:00  编辑:

关于各系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部):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系部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系部专业建设与教学管理,推动学院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各系部需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

原则上由各系主任、副主任、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及企业专家代表组成。

二、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职责:

在系部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课程标准、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技能竞赛、实习实训、“3+1”教学质量监控、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教研教改、重点项目申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要求:

1、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数至少为7人,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一般由系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1名,一般由系副主任担任;企业代表不少于3人,委员组成需兼顾本系专业分布情况;

2、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形成会

议纪要;

3、请各系将推选出的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填写附件)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报院务会审批后生效。

 

附件: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