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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3+1”质量监控工程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4-24 00:00  编辑: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3+1”质量监控工程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公共基础部、创新创业及就业指导教研室:

为加强教学管理,落实“3+1”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我院教学质量,自即日起,教务处组织开展教学工作期中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工作检查

(一)要求

1、任课教师应持有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教案,内容完整,符合要求。

2、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表》均应打印成册。《教学进度表》应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批签字。《教学工作手册》中的《教学情况记录表》记录,内容应符合要求,且与《教学进度表》基本一致。

3、《教学工作手册》中的《教学任务通知书》由开课单位签发;《上课点名册》中学生出勤登记完整。

4、每门课程,任课教师需提供3位学生本学期已批改的作业,每位学生作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份。

(二)检查要求

1、教学工作检查的对象为全体任课教师,含专任教师、行政兼课老师及外聘教师。各教学单位组织对本单位任课教师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公共选修课教师由公共基础部负责。

2、任课教师自查执行《教学进度表》的情况后填报《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期中教学进度检查表》并报送各教学单位。要求一课一表,表格自行打印。

3、以上各项检查的时间界限自开学初至2019年4月19日(第八周)止。

4、各教学单位的自查工作应于5月13日完成。各系在5月15日前将期中检查的情况报告报送教务处,同时提交《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期中教学进度检查表》。

5、教务处自5月17日起会同评建办对以上材料及期初教学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二、组织召开学生评教座谈会

各系自通知之日起组织召开学生评教座谈会,应于5月13日前完成。学生评教座谈会要有会议记录及《学生座谈会情况整改表》于5月15日送交教务处。

三、学生网络评教自4月16日——4月26日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期中教学进度检查表

2、学生座谈会情况整改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