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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3+1”质量监控工程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13 00:00  编辑:

教务处关于开展3+1”质量监控工程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公共基础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3+1”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我院教学质量,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各系教师的教学工作开展期中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工作检查

(一)要求

1、任课教师应持有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教案,内容完整,符合要求。

2、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表》均应打印成册。《教学进度表》应经教研室主任审批签字。《教学工作手册》中的《教学日记》记录,内容应符合要求,且与《教学进度表》基本同步。

3、《教学工作手册》中的《教学任务通知书》由系部签发;《上课点名册》中学生出勤登记完整。

(二)检查要求

1、教学工作检查的对象为全体任课教师,含专任教师、行政兼课老师及外聘教师。各系组织教师对本系任课教师的以上要求进行检查。行政兼课老师及外聘教师由开课系部负责检查。公共选修课教师由公共基础部负责。

2、任课教师自查执行《教学进度表》的情况后填报《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期中教学进度检查表》并报送系部。要求每一课一表,表格自行打印。

3、以上各项检查的时间界限自开学初至2018年11月9日(第十周)止。

4、各系教学工作检查应于11月23日完成。各系在11月23日前将期中检查的情况写出书面汇报材料送教务处,同时提交《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期中教学进度检查表》。

5、教务处自11月26日起会同评建办对以上材料及期初教学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二、组织召开学生评教座谈会

各系自通知之日起组织召开学生评教座谈会,应于年11月16日前完成。学生评教座谈会要有会议记录。学生评教座谈会记录于11月20日送交教务处。

三、自11月5日起开始进行学生网络评教工作,11月18日结束。

 

附件: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期中教学进度检查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