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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确保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是开学第一堂课、第一周的教学活动,现将本学期初工作安排如下。
一、 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学院安排,本学期2015级各专业学生于2016年8月29日正式上课。
2016级新生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期初补考工作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或申请缓考课程的补考时间暂定为2016年9月10日-11日。各课程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共选修课程未通过的同学于9月2日前到教务处改修其他公共选修课程。
三、请各相关单位于8月28日前通知教师和学生登入学院教务系统查看学期课程表同时按照课表安排进行上课,特别要做好兼职教师、通知工作。对开学第一周每天有课的教师一定要用电话通知到位,尤其是外聘老师,不得仅以短信通知或QQ留言。同时,应强调要求学生认真看清课表,特别是授课周次[单双周]及上课地点,确保开学第一天不发生脱岗等教学事故。
要求所有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及时登入教务系统打印教学任务和学生花名册等粘贴在教学工作手册。所有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课程教学进度表(特别要注意实验实践课程课时数安排,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安排相关实验实践课时数),要求教师最迟于9月15日前通过教务系统录入并提交教学进度表,同时及时打印粘贴在教学工作手册[为保证数据统一性,教务系统登入账号及密码已更新为教师工号(学院工作交流群查询)]。所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安排进行授课,上课必须在已经安排的教室进行授课,严禁私自变更上课地点(由于新生尚未开课,部分教室暂时空闲,切勿私自调整至空闲教室,以免新生开课后课程冲突)。若需临时借用教室,按学院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为稳定和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开学前两周不得调(补)停课。因特殊原因需调(补)停课,按学院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经由课程所在系(部)审批,当天报教务处备案。禁止任课教师擅自请人代课。
四、各辅导员务必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在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报到的,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学生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应经学工处、教务处批准。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辅导员应主动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对无正常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将按《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安排好学生从图书馆教材中心领取教材,于开课前做好教材发放工作,对可能无法到位的教材.请图书馆及时制定预案于8月27日下午报教务处及系部备案。
五、相关部门在开学前应对上课教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点桌椅数是否满足学生上课需求等,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开学后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六、开学后要做好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人员要深入课堂,做好听课及有关检查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有整改、有提高。
七、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规范。教师要提前做好备课工作,严格根据课程表、教学进度表进行授课;教师要准时上下课,教师上课应携带本课程教材、教案或课件及有关教具等教学资料;要做好课堂教学组织,组织学生集中坐位,要求学生座位从第一排起进行安排;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学生出勤情况有异常的须及时反馈;加强课堂过程管理,要求学生专心听讲,认真做好课堂笔记,禁止学生做与上课课无关的事,上课时教师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或转为静音,不得接打电话。教师应坚持站立授课。
八、全体教师课前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各系(部)应于开学第一周对本院教师前四周教案及课件(电子版即可)进行检查,届时教务处进行抽查。
九、各系(部)应根据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和要求认真研讨制定本学期系(部)教研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并做好教研活动纪录(特别注明是否有外教参与),教务处将定期检查各系(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十、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以各系(部)为主,教务处组织抽查。各系(部)应按要求认真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对各项教学检查工作要到有记录、有反馈。检查内容主要有:
1.教学准备情况
(1)教学任务的落实及任课教师的安排情况;
(2)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课件等的准备情况;
(3)各类教室、专业实验室相关教学设备的准备情况。
2.教学运行检查
(1)任课教师到岗及授课情况;
(2)学生出勤及学习状态;
(3)教室、实验室的使用情况。
教务处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