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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教学工作调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2-10 00:00  编辑: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延期开学教学工作调整的通知

 

各系(部):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闽教明电〔2020〕2号)等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学院推迟2020年春季开学,并积极响应“停课不停学”的号召,认真做好延期开学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及调整。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系(部)要坚持生命安全第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做好全院师生有关延期开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教学调整工作,要深刻认识到延期开学对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体师生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格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与校园稳定。

二、科学应对,做好相关预案工作

学院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决定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一旦确定,各系(部)要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每位师生以及相关人员,严禁提前返校。各系(部)要紧密跟踪了解本单位师生特别是湖北籍师生的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案”做好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上课师生的教学预案。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返校或返校后需要隔离的学生,相关系(部)要做好学生的课程学习辅导计划;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返校或返校后需要隔离的教师,相关系(部)要做好个别教师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预案。

三、停课不停学,开展网络课堂教学

(一)启动线上建课授课

各系(部)组织专任教师通过超星网络教学平台自建线上课程,课程应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必修课,各年级专业至少建有两门专业必修课。任课教师于2月15日前,将所承担课程的授课内容拍成速课、微课,并将教学视频、课件、作业、学习资源等上传网络教学平台,供学生在家学习。按照“边建设边上线边使用”的方式,不断优化课程内容,建立授课班级,开展线上教学。

(二)组织开展线上学习

各系(部)负责通知学生于2月16日开始进行线上学习,教师负责线上答疑、指导,并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状况,了解、掌握、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教师可根据学生线上学习完成情况评定成绩,可按一定的比例折算为该门课程平时成绩。此外,2018级、2019级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智慧树”平台进行《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必修课程的学习。公共选修课凡是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末线上选择网络课程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智慧树”平台进行学习。

四、调整相关教学工作

调整毕业(顶岗)实习工作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国家卫健委未发布解除疫情信息前,各系不组织、不要求学生外出开展专业毕业(顶岗)实习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线上签到工作照常开展,实习学生可在家通过“工学云”实习系统签到(打卡),实习指导老师通过实习系统了解学生动态,以便进行安全管理。各系(部)要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专业特点,做好相关预案调整。 

延期组织补考

原计划安排在2月29日、3月1日的补考,延期实施,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延期发放教材

原计划安排在2月16日的教材发放工作,延期实施,根据调整后的开学时间另行安排。

(四)延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工作,根据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另行安排。

(五) 等级考试时间待定

原定于3月份举行的2020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国家统一举行的其它教育考试是否如期举行,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安排另行通知。

、其他要求

(一)各系(部)应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教务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及相关工作预案。指定教学联络人,保持与教务处的联系与沟通,落实好教务处有关教学安排。

(二)各系(部)应将有关事项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及学生。

教务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