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党政机构 > 招生办公室 > 公告栏

招生办公室

关于加强学院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7-12-28 00:00  编辑:

 关于加强学院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各单位、各系部:

  为扩大学院影响,增强宣传实效,促进学院招生工作量质双提升。根据国家、省市招生宣传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打破传统招生宣传方式,将以宣讲为主的单向阶段性宣传,转变为依靠新媒体、共建活动等为主的多维度日常性宣传;创新与生源学校的合作机制,通过专业带动、技术服务、开放办学、主题活动等方式强化生源基地建设,做好共育共建,提高生源质量;拓宽媒体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互联网、手机电视、数字报刊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学院办学特色;充分利用校企联合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不断提升招生吸引力;建口碑、创品牌,提高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彭文宇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常务副院长江澜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办公室,由学院招生办主任办公室主任;以各部相关部门骨干人员为成员。招生宣传办公室设在招生办。领导小组再下设各系专业招生工作组,由各系主任任组长,系全体教师任成员,初步形成全员动员,全员参与招生的良好局面。

  招生宣传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整体计划的制定;负责宣传素材的收集整理与设计印刷;负责媒体的选择、咨询会的组织;督促检查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招生网站的更新与维护;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二)招生宣传组的主要任务:

  1.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本省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2.负责与本省主要生源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并在关键招生宣传节点入校宣传;

  3.组织参加本省招生咨询会;

  4.按照定点化和经常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招生策略、招生方式,开展有效宣传;

  5.做好学院统一安排的其他招生宣传工作。

招生宣传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协同招生的模式,突出二级管理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二级管理参与招生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招生办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全校的招生宣传工作。

  三、经费使用

  学院招生办要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和经费使用计划,严格依纪依规控制经费支出,做到手续完备、报销账目清晰。招生宣传经费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禁止超出使用范围,否则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管理考评

  (一)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按照学院的要求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安排,并将招生宣传工作计划、措施和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要定期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招生宣传工作,督促系招生工作组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招生办负责全院招生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对各系招生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尤其是强化在招生关键节点的工作调度。

(三)招生结束后,由招生办根据考评指标对各系招生工作组进行考核。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对招生工作进行总结,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贻误招生良机,给学院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