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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2020年福州市学校安全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0-05-14 00:00  编辑:

 为贯彻落实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址、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榕教建[2020]5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院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使我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实现2020年度我院安全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文件精神,坚持“零容忍”的治理态度,对学校校址、校舍安全隐患,结合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的规定,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安全问题,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没有消除安全隐患的校舍,绝不允许使用,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领导

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按文件精神在4月5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4月6日-5月20日完成整改工作;5月21日-6月20日进入验收工作。学院成立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彭文宇  江堃俤 
   副组长:江澜  陈玉池

成   员:林超祺 黄剑伶 郑宇星 陈桂溶 刘惠平 雷路平 陈简 陈志超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四、摸排整治重点

1.校园校址是否存在滑坡、洪涝、地质灾害等危险;

2.学校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开展情况;

3.校舍新建、重建、加固改造等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校内的建筑物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是否存在“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重点无资质设计和无资质施工;

5.校舍无地基下沉、结构开裂、墙体开裂、砌体松动等;校围墙无裂缝、变形,安全可靠,门窗(玻璃)、风扇安装牢固,建筑面砖粘结牢固无空鼓,做好绿化养护、修剪,确保安全;

6.运动场、学生活动器械、活动设施如旗杆、球架、幼儿玩具等牢固,按要求正常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7.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配件定期鉴定或检验;

8.校园排水设施、供电设备、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定期检查,安全有效;

9.学校在建工程工地安全管理情况;

10.不在校外租借不合格的校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11.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12.是否存在D级危房的校舍。

(一)排查治理范围

 学生宿舍、行政办公楼、食堂、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配电室等校舍建筑及运动场进行全面检查,结合汛期、高温、假期等特点,重点突出校舍建筑物的安全,防范遏制校园安全事故。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以及学院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学院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学院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2、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情况,学院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

 3、对学院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线老化更新情况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院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院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5、对学院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对学院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学院周边的流动摊贩以及影响师生的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对类学院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院是否针对自然灾害建立相应预案,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学院安全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安全检查相结合。以全面排查治理,保证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加安全检查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加快校园标准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结合学院应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学院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切实落实措施,并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防范事故发生。

 (二)建立信息平台,及时统计报告。学院统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三)实践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结合本部门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定全面、科学、具有操作性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学院抓“紧”,重点隐患抓“治”。要通过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管,密切配合。要针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重点,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切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