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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修厅使用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09-05-13 00:00  编辑:

 

自修厅使用管理办法   一、读者应保持自修室整洁,不许携带食品、饮料等入内,不得乱扔纸屑。 二、保持自修室安静,不许大声喧哗、打电话,应主动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
    三、自修室是公共学习场所,请勿抢占座位,离开自修室30分钟以上,必须带走自己的物品(如有违者,后果自负)。 四、本室只供读者自修,没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自修室。
    五、读者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桌椅上乱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