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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

关于评选2015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2-04 00:00  编辑:

各处(室)、办、馆、系(部):

一年来,全院各单位、全体师生严格按照《2015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立足岗位、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强化落实,深入开展安全主体责任、“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等主题活动,全院上下形成“安全人人抓,人人抓安全”的浓厚氛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态势良好。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安全稳定工作的热情,不断推动我院安全稳定工作上新台阶,出新成绩,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安全稳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学院所属各处、室、馆、系(部)、以及班级(单列)等部门(单位)。

2、先进个人:全院师生员工(学生单列)。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上级和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度,本部门及管辖重点部位未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和不稳定责任事件。

2、严格执行《2015年部门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并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无“一票否决”的项目。

3、建立完善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工作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职责明确、常抓不懈,和谐稳定、秩序优良。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各种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

4、在安全主体责任、 “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中,发挥党团员先锋模范和生力军作用,表现出色。

5、无发生火灾、治安等安全稳定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

(二)先进个人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投身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恪尽职守,工作扎实,在师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2、认真履行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履行本职工作中未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3、敢于批评不良言行,善于发现安全稳定隐患,及时反映,受到好评;

4、在特殊场合下,主持正义,是非分明,为安全稳定作出表率,对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行之有效。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在安全稳定工作年度总结基础上,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

2、规范填写先进集体(部门或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后),

3、推荐或自荐的先进集体或个人,经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院党委、院务会审批。

4、2015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各一式一份)纸质文本上报党政办或后勤保卫处,同时提供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奖励办法

评为年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有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同时,把安全稳定工作评选的先进集体(个人),纳入年度单位和职工考核、评级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

附表:

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5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 体申报表》

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5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委员会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5年12月4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