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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
发表时间:2022-07-15 20:16  编辑:

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院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与社会服务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下企业实践对象

全体专任教师。

二、下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

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组织方式,熟悉相关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文化、企业发展前景等,并从实践中收集形成专业教学案例。

2.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推进课程改革,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与校本教材,按照企业的需求组织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

3.带项目、课题下企业,参与企业新产品开发研制与技术改造,做到教研与生产有机结合。

4.到企业学习、调研,对本校实习生进行管理与实践指导,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三、下企业实践的主要形式

教师一般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每学年累计不少于30天。

四、组织实施及考核办法

1.由各系结合专业、课程建设需要,统筹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或由教师本人自行联系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践活动。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实施。

2.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需填写《教师下企业实践申请表》,经系(部)、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经审批的《教师下企业实践申请表》应于每个学期末报人事处备案。

3.教师下企业实践期间的工作情况,由企业负责考核。教师下企业实践结束后,需填写《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表》,企业签署考核意见,系部汇总上报《教师下企业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备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下企业实践的考核情况将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2.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教师下企业实践情况将作为“双师素质”、“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重要条件。

3.教师下企业实践每学年累计达30天(含)以上的天可按6学时折合成继续教育学时数。

六、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