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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英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师资队伍,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继承老教师在多年教学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特制订《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以下简称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教师导师制适用范围和指导期限
(一)教师导师制的适用范围
教师导师制是指学校为青年教师配备具有高尚师德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指导教师,以帮助其教学与科研能力提高的一种师资培养制。
教师导师制适用于新入职的专任青年教师;或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两年的中级以下职称的专任教师;或从企业引进的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以及经学校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专任教师。
(二)教师导师制的指导期限
原则上,指导期为一年。如系(部)和导师认为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指导期限。
二、导师的配备与职责
(一)导师的配备
1.对于新入职教师,系(部)应该在新教师正式报到一周内完成导师配备工作;对于在职教师,学校或系(部)认为有必要的,可根据系(部)工作实际随时开展导师配备工作并报备教师发展中心。
2.导师任期三年,到期后进行重新选聘。
(二)导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
2.原则上要求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科领域与被指导教师的学科领域相近。个别教学科研特别优秀的讲师也可担任导师。
3.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并对本专业和学科发展有较深的了解。
4.导师要保持相对稳定,辅导期内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更换。
(三)导师的主要职责
1.指导和协助被指导教师制订一学年培养计划(详见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
2.对所指导的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其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奉献的道德品质。
3.每学期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实验室)听课不少于5次,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学大纲和教案、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熟悉把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定期检查其编写的教案。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4.指导青年教师拟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科研计划,熟悉科研项目申报,通过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开展有关教学科研工作(科研项目申报、学术论文和著作编撰等),使青年教师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5.导师应每学期填写一份《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记录》(详见附件2),对指导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并于指导期满对所指导对象进行教学与科研能力的评价,重点评价其教学基本能力与水平。
三、被指导教师职责
(一)虚心向导师请教,认真与导师沟通后共同完成培养计划的制订。
(二)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严于律己,教书育人,培养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教学方法、讲课技巧和教学要求;掌握讲课的全过程,包括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答疑、实验、考试命题等教学环节;学习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等。
(四)根据导师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每学期不少于6次,其中听导师课不少于3次),每次听课后做好记录,简要总结听课收获。学期初,撰写拟承担教学课程的完整教案给导师审阅。
(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教学和科研项目研究,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在指导期届满,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教研或科研论文。
(六)每学期提交一份学习/工作总结,对自己在教学、科研和实践等方面学习心得和工作成效进行总结。并于指导期满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详见附件3),接受导师及所在教学单位的评价与考核。
(七)完成导师或系(部)指定的其它有关培养任务。
四、组织与考核办法
(一)各系(部)、导师和青年教师须商定培养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存入培养档案。
(二)每学期末,被指导教师主动向导师提交书面总结,对照预先拟定的培养计划,说明执行情况、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问题。导师需根据实际指导情况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记录》,在每学期末系部工作会议上,由导师和被指导者分别汇报和介绍指导情况,系部负责人需在该《工作记录》上填写评价,与被指导教师书面总结一并存入培养档案。
(三)指导期满,被指导教师所在系(部)组织3-5人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师职业素质综合测评表》详见附件4),综合成绩在80分(含)以上,视为导师和被指导者均考核合格。
(四)青年教师培养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以及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再担任课程主讲工作,延长培养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继续培养考核仍不合格者,将予以调整岗位。
(五)导师在聘期内辅导的青年教师连续2人次或者累计3人次未通过最终考核者,将取消导师资格,满两年后才能重新参加导师资格选聘。
五、导师的待遇
(一)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导师(主要衡量被指导教师听课测评和学生教评成绩是否有明显提高,是否有科研成果或积极参加教学竞赛并获奖等),学校将作为相关奖项评选及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事迹记入本人业绩档案。
(二)经考核合格者,每指导1名青年教师每学期计10个学时教学工作量;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