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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校外优质人才资源,学院拟从校外聘请有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人员兼任我院教学工作,以构建一支专兼职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为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 、外聘教师聘任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过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经验;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企业一线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二、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
1、系部于每个学期末根据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情况,制定外聘教师的招聘计划,向学院推荐符合聘任条件的人选。
2、拟聘人员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外聘教师情况登记表》,系部汇总后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
3、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由人事处与外聘教师签订《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协议书》,聘期一般为一学期。
三、外聘教师的管理
1、外聘教师受聘后,要按学院相关规定履行教师职责。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系部负责,并指定专人作为外聘教师的联系人,帮助外聘教师了解我院的教学特色和要求。
2、各系部成立考核小组,在每学期末要对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进行考核,并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考核表》,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3、外聘教师在聘期内最后一个月的酬金,待完成教学任务并按学院要求提交所有文档材料后予以发放。
4、聘任期满,聘约自动解除。考核合格且确为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的外聘教师可以续聘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学院有权解聘。
(1)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处理者;
(2)不适应外聘教师工作,教学效果差,不能完成聘期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或不能为人师表,造成不良影响的;
(3)经考核不合格者。
四、外聘教师的课酬
外聘老师的课酬为下发制,即当月课酬于次月10日,以工资形式发放。课酬标准为:无职称、初级职称50元/学时;中级职称70元/学时;副高职称75元/学时;高级职称85元/学时。因学院师资紧缺专业急需聘任等特殊情况聘请的外聘教师,课酬标准经学院研究后予以确定。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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