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章秀敏、黄秋茂等十三位同志具备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根据【2013】英华办字内29号《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英华办【2014】49号《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2014年12月29日我院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初级职称的同志进行了审查和评议,确认章秀敏、林璐洁、钟楠楠、李德明、林晗蕾、兰波、曾芳华、曾丹萍、陈敏、林梦馨、陈誉清、翁燕共十二位同志具备助教职务任职资格;确认黄秋茂同志具备实验员职务任职资格。
特此通知。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4年12月30日